中國法院加強商標權保護 “IPAD”商標案成典型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3-03-29 00:37:00 瀏覽:2699
中新社北京3月28日電 (記者 張蔚然)“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加多寶王老吉商標案、虛假宣傳案,“杰克·瓊斯”商標權糾紛案……隨著中國商標和不正當競爭案件顯著增多,疑難復雜案件比重也在上升。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孫軍工28日在北京表示,法院將進一步加強商標權保護,最大限度劃清商業(yè)標志之間邊界,制裁假冒商標、惡意搶注、搭車模仿等侵權行為。數(shù)據(jù)顯示,過去三年,中國各級法院審理的商標民事案件年增長率都在50%以上。2010年,全國法院審理商標民事案件8460件,商標行政案件2026件,不正當競爭案件1131件;2011年審理商標民事案件12991件,商標行政案件1767件,不正當競爭案件1137件;2012年審理商標民事案件19815件,商標行政案件2150件,不正當競爭案件1123件。
案件數(shù)量顯著增長的背后,是“傍名牌、搭便車”,制造混淆,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等品牌侵權行為多發(fā)的現(xiàn)象。孫軍工介紹稱,將他人知名商標作為字號在境內(nèi)外注冊公司,突出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字號,將他人知名品牌設置為搜索關鍵字或者搶注為域名,惡意搶注他人的馳名商標、知名商號或者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等,都屬于非常典型的侵權行為。
品牌侵權案件中,關系到當事人核心利益的商標之爭尤為突出,“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加多寶與王老吉圍繞商標權屬、虛假宣傳展開訴訟等均引起高度關注,最高法將“IPAD”商標案列為重大調(diào)解典型案件。孫軍工表示,對于一些因歷史原因造成的商業(yè)標志沖突案件,直接裁判結案不能徹底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爭,法院力爭在尊重歷史和現(xiàn)狀的基礎上,促成當事人和解,進一步劃清各自的市場格局和商業(yè)標志界限,為品牌創(chuàng)建掃清障礙。
目前加多寶王老吉虛假宣傳糾紛案仍在訴訟過程中,最高法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金克勝表示不對案情做法律評價。但他指出,企業(yè)在取得、運用、管理和保護知識產(chǎn)權過程中,或多或少還存在一定問題,這為引發(fā)訴訟埋下隱患。事后救濟很重要,但事先預防、避免爭議發(fā)生更應引起注意。
“訴訟是解決企業(yè)商標糾紛的重要方式,但未必是最好的方式。企業(yè)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有更多細致審查,權利義務約定應更加嚴密全面,使用商標要有更多戰(zhàn)略意識和前瞻性。”金克勝說。(完)
文章標簽: 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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