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知局:授權公告日在3月3日后,不再頒發(fā)紙質專利證書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fā)布時間:2020-02-06 01:03:00 瀏覽:8834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fā)布第三四九號公告,對專利電子申請的專利證書和通知書相關事項進行調整,公告如下:
對于授權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當日)之后的專利電子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通過專利電子申請系統(tǒng)頒發(fā)電子專利證書,不再頒發(fā)紙質專利證書。如有需要,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以通過電子申請網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請求,獲取一份紙質專利證書。
公告原文:
關于電子專利證書和專利電子申請通知書電子印章相關事項的公告(第349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三四九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為創(chuàng)新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專利電子申請的專利證書和通知書相關事項進行調整?,F公告如下:
一、對于授權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當日)之后的專利電子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通過專利電子申請系統(tǒng)頒發(fā)電子專利證書,不再頒發(fā)紙質專利證書。如有需要,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以通過專利電子申請網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請求,獲取一份紙質專利證書。
二、自2020年2月10日起,專利申請受理階段通知書不再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申請受理章”,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業(yè)務章”。
三、自2020年2月10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各專利代辦處以及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不再提供專利電子申請通知書和決定的紙件副本;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發(fā)出且沒有簽章的電子文件形式的通知書和決定,如有需要,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以通過專利電子申請網站提出請求,下載帶有電子印章的通知書和決定。
四、用戶可以通過專利電子申請網站對帶有電子印章的電子專利證書、通知書及決定電子文件進行校驗,相關操作流程及校驗指南參見專利電子申請網站幫助文件。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0年1月23日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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