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牌排行評定應還權于市場排行榜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21 05:27:00 瀏覽:3176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表示,該局正在研究對相關商標、品牌排行榜進行規(guī)范,并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掌握市場主體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資源優(yōu)勢,建立科學客觀公正的品牌價值評價體系,制定比較權威的商標品牌排行榜。rvmg.cn
工商總局對商標品牌排行榜進行規(guī)范,無疑有其現(xiàn)實針對性和必要性。目前,不少商標品牌評比活動都存在暗箱操作現(xiàn)象,眾多不公正乃至虛假的排行榜混雜于市場,誤導和坑害消費者,不軌商家和評比方獲取了大量灰色利益。從根源上對“品牌排行榜”予以規(guī)范,既是眾望所歸,亦屬公權之責。
不過,工商總局表示“將制定比較權威的商標品牌排行榜”,恐怕就“多走了一步”,值得商榷。首先,規(guī)范目前的評比亂象,關鍵在于推動評選主體和活動的獨立與公正,形成評比本身的競爭性,促使市場上的“品牌排行榜”回歸公正。也就是說,政府要做的,是營造良好的評比市場環(huán)境,維護公平競爭,打擊虛假欺詐行為,而不是主動投身市場,打造一個官方版的“品牌排行榜”。否則,就有點權力之手伸得太長之嫌。
我們不否認相關部門“掌握著市場主體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資源優(yōu)勢”,有能力“建立起科學客觀公正的品牌價值評價體系”,進而“制定出比較權威的品牌排行榜”。但是,這里所謂的資源優(yōu)勢—“市場主體信息、商標注冊信息”,并非“保密資源”抑或商業(yè)機密,很多應該屬于信息公開的范疇,應該向社會公開,讓社會自由獲取,而不應該成為某個政府部門獨占的“資源優(yōu)勢”。
至于“科學客觀公正的品牌價值評價體系”一經(jīng)建立,也完全可以納入公共智庫,那么,工商總局何不選擇“開源”,讓社會組織據(jù)此來制定“權威”排行榜?要知道,這么做反倒能讓工商總局省去人力物力財力支出,何樂而不為?相反,政府部門將信息資源抓在手里,搞商標品牌排行榜,有可能變成權力尋租,同樣會做出不公正乃至虛假的排行榜,而且監(jiān)督起來也更難。
能交給市場來做的,政府無需過多干預,這已是社會的基本共識。公權力之手管得太多、太長,難逃權力尋租的嫌疑,反倒容易催生更多問題。前車之鑒,其實并不遠。國家質檢總局就曾包攬“名牌評比”,并且規(guī)定,“必須貼了質檢局指定的電子碼,也就是中信國檢的電子碼,產(chǎn)品才有機會參與到名牌評比之中……很多企業(yè)……不得不選擇中信國檢(質檢總局參股企業(yè))的電子碼……”,由此還引發(fā)一場訴訟,政府公信在此遭遇損傷。
縱觀近些年的趨勢,在市場評選活動中,公權力的身影正在逐漸減少。比如2007年,商務部宣布退出“全國餐飲百強評選”;2008年,質檢總局放棄名牌評選,這是好的趨勢。習近平主席也多次強調“把政府不該管的事交給市場”,這意味著高層對進推市場化改革,劃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有更高的要求。工商總局此次表態(tài)將制定品牌排行榜,實在有些逆勢而上,讓人頗感遺憾。rvm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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