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主播董宇輝被搶注商標,可以隨便把名人名字注冊成商標嗎?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22-06-30 10:02:38 瀏覽:2950
要說最近誰最火,莫過于曾經的新東方英語名師,如今在直播間講解產品,順便聊歷史、談人生,講故事……人們驚覺,原來直播還可以這樣有文化。近日,“董宇輝”商標被上海某公司和自然人楚某申請注冊,國際分類含方便食品、飼料種籽,當前商標進度為申請中。
可以隨便把名人名字注冊成商標嗎?
答案:不可以。
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只要包括以下其中一點,通常就會被認定為侵犯了名人的姓名權:
1、故意用申請注冊商標這種方式來侵犯名人的姓名權,并且有明顯的動機、目的;
2、申請注冊的商標里,含有與在世的名人姓名相同的文字;
3、還沒有經過名人的同意,就申請注冊含有該人姓名的商標;
4、其他。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以人名進行申請商標注冊是否侵權?
《商標法》沒有明確禁止將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請注冊為商標,但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商標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所謂的在先權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也包括姓名權、肖像權等人格權。
第十條一款第八項也規(guī)定“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內用”,如果搶注的名人姓名商標會引起社會公眾的混淆誤認,也可以使用本條款來保護。
如果是用自己姓名進行注冊,是不會涉及侵權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當事人主張訴爭商標損害其姓名權,如果相關公眾認為該商標標志指代了該自然人,容易認為標記有該商標的商品系經過該自然人許可或者與該自然人存在特定聯系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商標損害了該自然人的姓名權。當事人以其筆名、藝名、譯名等特定名稱主張姓名權,該特定名稱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與該自然人建立了穩(wěn)定的對應關系,相關公眾以其指代該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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