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的區(qū)別是什么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0-28 09:31:00 瀏覽:2120
在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中,其實都有一個共同點,便是商標注冊人,商標注冊人在這兩者都起著關鍵的作用,而他們最大的區(qū)別其實是在與注冊人和注冊人有關信息的改變。只要我們知道這一點,便可以很好地分清楚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的區(qū)別。
一、什么是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fā)生的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的方式轉讓注冊商標的;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注冊商標的。
二、什么是商標變更?
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xù)。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yè)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xù)。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fā)生轉移。 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一條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另一條則是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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