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轉讓的原因竟然是怕侵權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08-25 04:01:00 瀏覽:4238
前兩天,給一個客戶辦了一個商標轉讓,一般的講,轉讓商標,大多是因為進超市,或者進一些正式場合,主辦方怕擔責,而要求必須有商標,這個時候,注冊來不及,很多就轉讓商標了。但是這次來的客戶,有點例外.他主要是怕人家說他侵權。
王老板的商標是24類的一個商標,名為AB(A,B為兩個漢字)。已經做的小有成就了,但是王老板近期在外面發(fā)現一個BA的24類商標。照理這樣的一般是注冊不下來的,但是商標局是人為審查,竟然同意了,人家也拿到了商標注冊證,這個時候,王老板怕麻煩,怕市場混淆,也怕到時人家說他侵權,于是提出了商標轉讓的要求。
其實這樣的例子在一些大公司中也比較常見,2010年7月18日,漢王與蘋果公司達成協議,將“i-phone”商標轉讓給蘋果公司,協議金額為365萬美元(約合2490.46萬元人民幣)。就是一例。iphone與i-phone太容易混淆了,還不如直接轉讓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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