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個“天貓”商標已初審,該不該叫醒馬云?
來源:商標圈 發(fā)布時間:2016-08-17 06:29:00 瀏覽:2952
在2016年8月13日,最新一期公告里(1515期),有幾個比較顯眼的商標。是的,天貓!申請人有浙江的,上海的,廣東的,香港的,均不是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不過,沒關系,國家設立的有3個月的公告期,公告期內任何人可以提出異議,如下: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阿里巴巴的法務部可以抓緊時間行動了,畢竟提出異議期限只有3個月。
商標圈建議,與其事后費勁心力的去異議他人商標,不如趁現(xiàn)在保護好自己的知識產權,商標45個類別全部保護了花費的費用,也會比幾個異議的案件費劃算的。
一件商標,從權利人選擇該商標起,就不斷有創(chuàng)造性的智力投入,進而增加商標附加值。商標蘊含巨大的商業(yè)價值,并隨著企業(yè)的成長和產品的升級而不斷增值。商標不僅是區(qū)別性的標志,更是一種無形資產,可以給企業(yè)帶來豐厚的利潤。在某些方面,商標甚至超越了商品或服務本身,成為消費者選擇商品或服務的主要因素。商標搶注者正是看中了商標的重要價值,通過搶注商標而與原商標所有者討價還價,或索要商標轉讓費或按產品銷量索要進入本地市場的許可費,或進行商標倒賣,以獲取巨額利潤。
商標被搶注后,無論被搶注商標的國內企業(yè)放棄原商標另創(chuàng)品牌,還是高價回購,或者通過法律途徑撤銷被搶注的商標,都將增加企業(yè)的經營成本。
文章標簽: 天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