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文字商標,圖形商標要豐富得多!
來源:知產部落 發(fā)布時間:2016-08-09 06:39:00 瀏覽:2090
比起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的表現形式更加豐富多彩,給消費者造成的視覺沖擊力也非常大。
圖形商標,是指無任何文字,僅由平面圖形構成的商標。圖形可以是具象的圖形,也可以是抽象的圖形,只要具有顯著特征,易于識別,都可以成為商標。圖形商標比較直觀,不受語言文字的限制,不論人們使用何種語言,都可以理解圖形所表達的內容。尤其是在跨國企業(yè)中,圖形商標具有文字商標無可比擬的優(yōu)越性。
圖形商標一般可分為以下3種:
記號商標:是指用某種簡單符號構成圖案的商標;
幾何圖形商標:是以較抽象的圖形構成的商標;
自然圖形商標:是以人物、動植物、自然風景等自然的物象為對象所構成的圖形商標。有的以實物照片,有的則經過加工提煉、概括與夸張等手法進行處理的自然圖形所構成的商標。
最初的圖形商標圖案復雜,主要以動植物圖案作為商標,當然最初的商標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會隨著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市場的需求,會重新設計新的商標,過于復雜具象的圖畫商標,逐漸讓位于簡潔抽象的幾何圖案,總體上經歷著一個由繁到簡的過程。
現在的企業(yè)越來越重視企業(yè)識別系統(CorporateIdentity System ,CIS),因為CIS設計不再只是企業(yè)形象的視覺符號的完善與深化,而成為企業(yè)經營理念創(chuàng)新、品牌形象升華、實現創(chuàng)新型經濟管理的必有之路。
CIS作為企業(yè)形象識別戰(zhàn)略,在不斷的發(fā)展演變過程中,其內涵得到不斷充實和更新,最終形成由理念識別(Mind identity, MI)、行為識別(Behavior Identity, BI)、視覺識別(Visual Identity, VI)三個組成部分的具有營銷價值的CIS企業(yè)形象系統。
通常我們看到的圖形商標是靜態(tài)的商標,隨著技術的發(fā)展,使靜態(tài)的商標動起來已經實現,這也對傳統的靜態(tài)商標概念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
例如,全息圖商標借助全息激光技術制作出來的商標,可以算作一種動態(tài)的商標,通過不同光線角度的折射可以看到圖案。
為了便于圖形商標的檢索查詢,1973年6月12日簽訂的《建立商標圖形要素國際分類的維也納協定》。由該協定建立的圖形要素分類體系包括一個表,將構成商標的圖形一共分為29個大類、144個小類、1569個組群。根據這些分類號,商標使用人和注冊主管機關可以對已經編號的圖形商標進行檢索和查詢。
總體來說,圖形商標形象生動,便于記憶,不僅具有識別作用還給人以美的享受,但缺點是不便于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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