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了,馳名商標
來源:rvmg.cn 發(fā)布時間:2014-05-04 01:58:00 瀏覽:2834
4月15日,國家工商總局下發(fā)了《關于執(zhí)行修改后的〈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5月1日起,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對于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的行為,適用修改后的商標法處理。坦白講,“馳名商標”退出歷史舞臺,不是一則新聞。早在去年8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通過了關于修改商標法的決定——禁止生產、經營者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只是因為從5月1日起開始實施,我們才又一次關注到了這則新聞。
“馳名商標”退出歷史舞臺,首先是政府“放權”的表現,是將口碑評價權還給消費者、尊重市場規(guī)律的表現。更加上,有許多“馳名商標”之如三鹿奶粉者,甚至已經釀成了我國最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馳名商標”本身也已經喪失了起碼的公信力。而認證“馳名商標”的權力本身又因為易尋租、易腐敗等問題,也難以逃掉干系。因此,“馳名商標”退出歷史舞臺,有著諸多的進步意義。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商品可以永久馳名。政府部門應該做的,是給消費者一個自由評價各個品牌的空間,給各個品牌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馳名商標的認證,本身就是罔顧市場的表現。雖然說“馳名商標”作為一種官方認可,其認證過程遵循著所謂的制度程序,但也早已不再適用于當下的市場環(huán)境。站在企業(yè)角度講,企業(yè)的存在目的就是要占有市場份額,然后贏得利潤,而不是獲得官方單方面的認可;只有消費者的認可才是真正的認可,官方的認可顯然有些多此一舉。
“馳名商標”的退出,意義不在于一個商標管理權的松綁,更在于政府表現出了自削權力氣魄和勇氣。過去,看廣告,滿電視、滿大街都是免檢產品、牙防組認證、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名牌、某省名牌,現在這些被權力認證過的、能夠影響市場供求的種種“頭銜”都被砍去,更多的廣告在說產品的內容和品質,在廣告藝術性提高了的同時,把市場的主動選擇權完全交給了市場。
政府自削權力,體現了中央政府“簡政放權”的改革思路。但是,真正的市場化改革沒有終點。正如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所提到了“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讓企業(yè)成為市場行為的主體”,從這個層面來講,政府權力取消一些認證,還只是一個開始,市場經濟的完善、相關制度的健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文章標簽: 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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