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標保護辦法立法聽證 名不副實可能被除名著名商標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16 09:29:00 瀏覽:2921
尚標商標網消息 誰有權認定著名商標?著名商標是否“鐵飯碗”,該不該有退出機制?昨天下午,《上海市著名商標保護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立法聽證會舉行,消費者行業(yè)協會代表、企業(yè)人士、專家學者以及普通市民參加了聽證會,并針對熱點問題展開討論。
話題一
誰來認定著名商標
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標更容易受到侵害。市場惡性競爭、“李鬼”盜用侵權等現象,給廣大消費者、優(yōu)質商品本身及其企業(yè)帶來相當大的傷害。就著名商標的認定方式,聽證會上各位代表一致認為,在社會的大環(huán)境下,由政府機關牽頭組織的方式是必要的。華東政法大學黃武雙指出,如果由政府直接介入市場經濟會引起副作用,但政府完全可以做好外部監(jiān)督工作,督促相應職能部門和中介公開公正。
話題二
贏利是否認定條件
目前,根據草案中規(guī)定,申請著名商標的,需要商標注冊人近兩年經營無虧損,政策性虧損除外;商標注冊人和使用人還需在近3年內未發(fā)生嚴重違法行為。
就盈利情況是否作為認定條件,代表們意見不一,有的對于“近兩年經營無虧損”這一條件持支持態(tài)度,認為這一條件能夠直接體現商標注冊人和使用人的經營手法和經營水平是否有能力帶動“著名”商標;也有與會代表持否定態(tài)度,并舉例說明,如果一些商品或企業(yè),本身就以低利潤銷售,未能達到預期的盈利標準,卻能夠贏得廣大消費者好評的,也應該加入考量范疇內。
就守法情況方面,代表們一致表示守法是基本要素,直接影響市場和社會風氣,還認為“近三年內未發(fā)生嚴重違法行為”這一門檻太低,應該采用一票否決制,并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其申請著名商標。
話題三
是否建立退出機制
著名商標是否應建立社會評價制度和退出機制?代表們一致認為,著名商標應當在有效期間保持“著名”的狀態(tài),因此應當建立定期的社會評價制度,對于出現商品質量顯著下滑、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等情形的,經核查后認定的相關商標應清除出著名商標隊伍。
市工商局副局長陳學軍介紹,截至2010年,上海有效商標注冊量已達到210263件。對商標進行保護的法律規(guī)章亟需進一步完善加強。尚標商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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