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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分公司流程和所需資料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12 03:05:00  瀏覽:3443

  注冊分公司有哪些流程要走的呢?還有需要的資料又有哪一些?來看看下面尚標網小編為你帶來的注冊分公司流程和所需資料吧,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怎么注冊分公司

  1、成立分公司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yè)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并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另外,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明。最后,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2、注冊分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明;

  (4)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guī)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3、怎么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的具體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xié)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無償使用的,提交產權人允許使用的證明原件及產權人的產權證復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設立分公司的一些注意事項

  法律對企業(yè)設立分支機構的規(guī)定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內資企業(yè)設立分支,一種是外資企業(yè)設立分支。內資企業(yè)如需要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只能設立分公司。該企業(yè)需要到當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設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設立登記后,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xù)。

  而外資企業(yè)可以選擇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兩種形式。在申請設立機構之過程中,中國政府審批機關對外國企業(yè)辦事處設立之審核是比較嚴格的。主要從設立主體資格、設立地點、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職資格及資信狀況等幾個方面上加以審查和限制。從設立辦事處的主體資格而言,凡外國的貿易商、制造廠商、貨運代理商、承包商、咨詢公司、廣告公司、投資公司、租賃公司和其它經濟貿易組織,均可在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但是外國政府機構和國際組織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則適用于政府間的相關協(xié)議,外籍人員也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并且該外資企業(yè)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成立1-2年以上,臺灣企業(yè)在大陸設立辦事處依法應成立5年以上;2、除臺灣企業(yè)在華設立辦事處應由中央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審批,其余的,均由省級外經貿委負責審批。其次還要提供以下資料:

  1、上級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發(fā)照機關備案章和發(fā)照機關出具的核準通知函

  2、上級公司董事會關于在國內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的決議。

  3、上級公司的合同、章程、驗資報告的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上級公司對分公司(辦事處)負責人的委派書

  5、分公司(辦事處)負責人的身份證(護照)復印件、簡歷、照片

  6、分公司(辦事處)住所(經營場所)房產產權證明

  如何規(guī)避設立分公司的法律風險

  一、設立分公司有可能面臨什么法律風險?

  根據實踐經驗,總分公司模式下,分公司的任何不規(guī)范經營或超越權限的行為都有可能給總公司造成風險和損失。

  (一)合同管理風險

  1、合同簽署的風險。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代理人,應當在總公司授權范圍內所進行的經營合同。實際操作中,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時,只需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即可,而并非每個合同都報送總公司加蓋總公司的印章,與分公司開展業(yè)務的公司或個人,也一般不會強行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必須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如果總公司的授權范圍模糊,分公司與第三方簽署合同(保證合同除外),即便違反總公司的真實意思,合同導致的民事后果也要由總公司承擔。

  2、合同履約控制的風險。由于許多大型企業(yè)的分公司分布于全國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分公司簽署合同后,通常還繼續(xù)負責合同的履行,由于總公司對于異地分公司的控制相對松散,如果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卻未能及時處理,極有可能導致合同爭議和糾紛的出現。

  實際工作者能夠,也存在總公司簽署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履行時,沒有做好合同交底和合同履約的監(jiān)督工作,引發(fā)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違約風險。

  (二)分公司管理人員濫用職權侵犯公司利益的風險

  分公司的運作一般相對獨立,較總公司內部職能部門的管理人員而言,分公司管理人員擁有更高的權限,掌握更多的資源,許多公司主要關注分公司的經營業(yè)績,忽視對于分公司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和管理,往往容易產生分公司管理人員濫用職權侵犯公司利益的風險,常見風險有:

  1、分公司管理人員泄露、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客戶信息或公司經營秘密,獲取不正當的利益;

  2、分公司管理人員自營或幫助他人經營與分公司或總公司相同或類似業(yè)務,給總公司造成損失;

  3、侵吞分公司財產和資金。

  (三)抵押擔保風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guī)定:

  1、分公司未經總公司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分公司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分公司經總公司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如果總公司的書面授權范圍不明,分公司應當對保證合同約定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分公司經營管理的財產不足以承擔保證責任的,由總公司承擔民事責任。

  雖然根據法律,分公司提供的保證無效后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分公司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總公司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由于分公司并沒有獨立的資產,從實際效果上說,無論總公司還是分公司的責任,最終均由總公司承擔損失和責任。

  (四)其他

  由于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品牌和企業(yè)名稱,對外經營活動必須使用總公司的名義,如果分公司產生法律風險時,極易導致總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信譽受到嚴重打擊和影響,從而導致其他衍生的法律風險。

  二、如何規(guī)避分公司設立的風險?

  1、公司決定設立分公司的,應按期辦理登記手續(xù),使其規(guī)范運作;決定不設立的,也應盡快終止設立活動,撤銷相關文件,清退相關人員,決不能拖泥帶水。因為在分公司設立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債權債務要由做為“發(fā)起人”的本公司來承擔責任。一般來說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或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天內向公司(企業(yè))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分公司負責人的選聘。分公司負責人可以說是分公司的核心部分,其對分公司的整個經營運作起到很關鍵的作用,其個人的行為往往就是代表分公司的行為。所以在確定人選時要非常謹慎。對不熟悉的人,在任命之前,一定要對其個人資信作一個全面的調查了解。特別在有掛靠、承包性質的分公司中,對主動上門尋求合作者,更不能只聽其片面之詞,而應對事對人都進行詳細調查,必要時也可要求其提供一定的擔保,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以防上當受騙。

  3、規(guī)范分公司會計財務制度。由分公司會計人員做帳,本公司財務部做匯總與財務分析。依照規(guī)定,本公司應直接負責對分公司員工的招聘,所以,要用好人事權,對于像會計等關鍵的職員,應由本公司統(tǒng)一指派或招聘、管理,使其能獨立于分公司負責人,以免在財務上發(fā)生問題,損及公司利益。像震撼股市的鄭百文公司倒閉事件,倒閉的原因之一即為分公司的財務制度不健全,呈現在帳面上的逾期帳款如同天文數字一般。

  4、明確本公司對分公司的指揮流程與分公司向本公司的報告流程。雖說分公司是在本公司之外的區(qū)域相對獨立的經營,但其作為本公司經營的一種延伸,其民事責任仍由本公司承擔,所以雙方不應各自為政,而應建立密切的聯(lián)絡機制,使本公司能對分公司進行有效的操縱,例如可規(guī)定對分公司大筆額的借貸等資金流動,明確應由本公司批復認可,否則由相應的人員承擔不利后果。

  設立內資分公司的好處

  分公司一般便于經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

  分公司承擔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jié)省;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并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可以沖抵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

  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

  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分公司注冊費用(僅參考)

  1、政府費用:1500元人民幣左右。

  2、代理費用:普票2000元人民幣,一般納稅人3000元人民幣(獨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注冊在開發(fā)區(qū),享受開發(fā)區(qū)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很多人會問分公司注冊資金最低需要多少。依據中國公司法律規(guī)定,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是沒有注冊資金的。

  從法律意義上,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是由總公司承擔的。

  維護分公司日常運營的資金是由總公司直接劃撥到分公司的銀行帳戶上。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注冊所在地交納稅收,可以招聘員工并給員工上社保。

  以上就是尚標網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注冊分公司流程和所需資料,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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