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冊商標爭議裁定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6-11-30 03:51:00 瀏覽:4044
注冊商標爭議裁定是什么意思呢?注冊商標爭議程序是怎樣的?尚標網(wǎng)小編把整理好的注冊商標爭議裁定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什么是注冊商標爭議裁定?
注冊商標爭議裁定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注冊商標之間發(fā)生的有關商標專用權的爭執(zhí)。這種爭執(zhí),通常是注冊在先的商標所有人認為其后注冊商標與自己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標相同或相近似,提出反對意見,將請示裁定爭議的申請送交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
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條件有哪些?
提出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必須符合以三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商標注冊人,而且其商標注冊日期先于被爭議商標注冊的日期。
這是因為,爭議是在兩個商標專用權之間發(fā)生的,只有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才享有商標專用權,才受法律保護。而且,只有商標注冊在先的人才有權提出后來注冊商標對自己注冊在先的商標侵權的反對意見。而商標注冊在后的商標所有人是不能向注冊在先的商標所有人提出注冊商標爭議的。未經(jīng)注冊的商標所有人沒有商標專用權,因而無權提出注冊商標爭議,這是與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后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的程序是不同的。
(2)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提出。
我國《商標法》第27條規(guī)定:“對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jīng)核準注冊之日起1年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超過1年提出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則不予受理。我國法律規(guī)定注冊商標爭議的時限為1年,是為了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如時限過短,注冊在先的商標所有人來不及收集有關信息和情況,不利于申請人行使商標專用權;而如果時限過長,又會使新注冊的商標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長期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影響其使用。因而法律規(guī)定1年的爭議時限,既有助于督爭議申請人及時行使權利,也有利于從法律程序上按期確定新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不可爭議性。
(3)申請爭議裁定的對象必須是注冊不滿1年的商標,而且有爭議的兩個商標必須涉及相同或似的商標。
如果申請爭議裁定的商標已注冊1年以上,或雖屬注冊1年以內(nèi)的新商標,但不晨被核定的同類商品或相近似商品上,都不屬于申請爭議裁定的范圍,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根據(jù)《商標法》第28條的規(guī)定,對核準注冊前已經(jīng)提出異議并經(jīng)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但有新的事實和理由的,不在此限。
注冊商標爭議程序是怎樣的?
(一)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
在先商標注冊人認為他人在后申請注冊的商標與其在先申請注冊的商標構成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的,其他人認為已注冊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41條第l款、第2款所規(guī)定的不當注冊的情形的,均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撤銷注冊商標的申請)。提出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的,應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正副本各1份。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最好直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官方網(wǎng)站上下載,申請書的內(nèi)容應當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方網(wǎng)站提供的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所規(guī)定的內(nèi)容逐項填寫。申請人提交申請書時,應當同時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申請人的名稱應當與所提交的證件相一致。
(二)商標評審委員會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的受理
綜合《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商標評審規(guī)則》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的申請經(jīng)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受理,并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30日內(nèi)向申請人發(fā)出《受理通知書》。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不符合受理條件,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予以駁回:
1.違反商標法第42條規(guī)定,對核準注冊前已經(jīng)提出異議并經(jīng)裁定的商標,又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的;
2.違反實施條例第35條規(guī)定,申請人撤回商標評審申請后,又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的;
3.違反實施條例第35條規(guī)定,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已經(jīng)作出的裁定或者決定,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的;
4.其他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情形。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商標評審申請,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注冊商標爭議案件的評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的申請后,應當及時將申請書副本及有關證據(jù)材料送達被申請人,限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并按照申請人的數(shù)量提交相應份數(shù)的副本;期滿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視為放棄答辯。被爭議人放棄答辯的,不影響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商標評審案件應當組成合議組進行審理。
對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經(jīng)公開或不公開審理將依法作出裁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據(jù)是《商標法》第41條,而《商標法》第41條又涉及《商標法》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5條、第16條、第31條等條文。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有充分的法律根據(jù)和事實依據(jù)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將依法裁定撤銷被申請人的注冊商標,反之,商標評審委員會將依法裁定維持被申請人的注冊商標。
以上就是尚標網(wǎng)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注冊商標爭議裁定,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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