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委托代理合同范文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1-30 03:47:00 瀏覽:3760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以下是尚標網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于商標注冊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商標注冊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一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_________件商標,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xié)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商標注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代理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yè)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___7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3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14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yè)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yè)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注冊代理申報費:1500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200 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200 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200 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guī)費和代理費合計為:
5.甲方向乙方指定的賬戶匯款商標注冊以及相關費用后乙方應立即進行向商標局進行注冊申請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監(jiān)督。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xié)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yè)務完成后本協(xié)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3.甲方若在商標申請過程中放棄申請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1500元整。
六、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此協(xié)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是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或手印):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注冊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二
委托人(甲方): 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受委托人(乙方): 泉州市豐澤區(qū)新華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商標注冊事宜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申請人
申請人名稱: 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
申請人地址: 河南省漯河經濟開發(fā)區(qū)燕山路南段民營工業(yè)園 。
2.甲方就擬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的 商標(附擬申請商標注冊標識),涉及下列事項,委托乙方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局/商評委”)提出申請(請在選擇項前打“√”):
商標注冊申請; □商標異議復審;
□商標異議申請; □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
□商標轉讓申請; □撤銷注冊商標復審;
□商標續(xù)展注冊申請; □注冊商標爭議;
□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 □ ;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 □ 。
第二條 代理權限
乙方負責代理事項過程中的程序性事務,涉及到甲方權利的撤回、放棄、變更等實體性事務,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第三條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朱斌濱 為甲方商標代理人。期間如乙方變更商標代理人,應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條 費用
1.甲方應就本合同委托事項向乙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2600元,(大寫)貳仟陸百元正。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標注冊服務的全部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上述價格為含稅價。
其中:代收商標局/商評委規(guī)費: 1600 元;
代理費: 1000 元;
其他費用: 元。
2.上述費用支付方式(請在選擇項前打“√”)
本合同簽訂后月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后 10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額等額的營業(yè)稅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其他: 。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準確地向乙方說明委托代理事項的內容,并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資料(請在選擇項前打“√”)。
□申請人的授權書或介紹信;
申請人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個人身份的證明;
商標電子檔圖樣 張,指定顏色的,并應當提交黑白稿 張;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
□變更注冊人名義的應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其他相關證明或證據(jù)資料: 。
2.甲方聯(lián)系人或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3.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和咨詢本合同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4.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獲得本合同委托事項涉及的相關文件資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本合同協(xié)商過程中、履行過程中、履行完成后及本合同解除、終止后,乙方對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所知悉及了解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商標注冊申請相關的信息、技術秘密以及甲方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為完成代理事務外,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或自己使用完成代理事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商標注冊申請的有關信息、技術秘密、專有信息等相關信息或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應按3000元/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甲方還有權單方通知乙方后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資料后,應在 3 個工作日內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
3.乙方應客觀、如實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項的程序及風險,不得就代理事項的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4.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向甲方通報本合同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在收到商標局/商評委審查意見或相關通知后 3 個工作日內轉達甲方,并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xiàn)委托目的的,乙方應退還所收取的費用,給
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項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各項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支付價款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無法協(xié)商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項完成后終止。簽字或蓋章后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zbb0107@163.com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0595-22116961
傳 真: 傳 真: 0595-22116826 2014 年 2月 17 日簽訂于甲方住所地
商標注冊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三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人 : 電話:
電郵: 傳真:
單位地址: 郵編:
乙方(受托人):山東省齊魯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人: 電話:0531-87177778 電郵:qlsb@163.com.傳真:0531-83531082
單位地址:濟南市二環(huán)東路東環(huán)國際廣場C-2002 郵編:250100 開戶行帳號:齊魯銀行濟南東環(huán)支行 000000726004100000683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根據(jù)《商標法》及其《商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就以下一件商標,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注冊商品或服務、商標圖樣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商標申請基礎費用(含代理費)每份申請不超過十項商品或服務的為人民幣 元;超出十項,超出部分每項商品或服務項目增加 元。
三、 本合同金額共計人民幣 元。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同時乙方向甲方開具全額發(fā)票。
四、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材料。商標注冊申請所需材料為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如需其他請自行添加)。
五、 雙方的責任
(一) 申請注冊的商標圖樣及商品以本合同為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動。
(二) 甲方應保證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因材料不實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 其他商品是指為擴大保護的商品,商標局通知要求刪除時,乙方代理人可直接刪除;
(四) 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上報商標局。乙方在收到商標注冊證明或有關文件資料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甲
方。
(五) 下列情況商標注冊申請不成功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經乙方判斷申請注冊有駁回風險的商標,甲方同意申請的;
2、申請商標初審公告后,被他人提出異議而經商標局裁定不予注冊的;
3、申請注冊的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乙方建議進行復審,而甲方拒絕申請復審的;
4、商標局就申請注冊商標僅駁回部分商品的;
5、因申請商標申請前六個月內的權利障礙,所申請商標被駁回的。
六、違約責任
(一)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因工作失誤,給甲方商標申請造成損失的,乙方應退回所收代理費用,并承擔賠償責任
(二) 乙方未能準確查詢甲方申請商標是否存在在先權利等阻礙甲方商標注冊的情況、造成甲方商標不能注冊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 因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等不當行為對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相應的賠償。
七、合同自雙方蓋章后成立、自甲方付款后生效。雙方通報情況應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進行通報。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申請方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或者人民法院判決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山東省齊魯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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