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組合申請與分開申請
來源:尚標采編 發(fā)布時間:2016-11-14 05:54:00 瀏覽:3004
構(gòu)成商標的樣式是多種多這樣的,因而商標存在的樣式也就琳瑯滿目了。子啊申請注冊商標時出現(xiàn)多種圖文形式的組合商標是最常見的。很多人都會困擾是組合申請為一個商標轉(zhuǎn)讓還是圖文分開注冊。
其實這沒有固定的說法做法,申請商標注冊需要根據(jù)實際的情況進行靈活的選擇。多個商標申請為了節(jié)約商標注冊的成本是選擇組合商標注冊是更合適的。
從以下幾點對比商標注冊組合申請與分開申請:
1、在時間上:申請注冊商標的時間是漫長的,在其申請注冊過程中出現(xiàn)商標被駁回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了,組合商標在商標審查階段,商標局是按照商標分開審查的形式進行審查的,也就是所組合商標中的各個元素都是逐一審查的,從而會導致申請注冊的周期延長。而分開單獨進行申請,同時提交申請則時間是無不影響的。
2、在費用上:組合申請只需要申請一次,申請注冊的費用少,分開注冊雖然在申請商標注冊的成本上是增加。但這只是申請費用部分,需要綜合考慮其各自的優(yōu)勢。
3、在風險上:組合商標在審查時商標組合的各個元素是分開審查的,并且再對組合商標進行綜合審查,當只要發(fā)現(xiàn)其中存在一個元素是和其他商標存在近似或者相同,該商標則被一并退回。而分開申請,只會退回其中審核不合格的商標,不影響其他商標的申請。因而組合商標申請注冊所存在的風險是增加的。
4、在使用上:組合申請商標在使用上是只能作為一個商標使用,其中所含的商標元素是不能分開使用的,而分開申請注冊的商標是都能單獨使用,并且分開商標是可以組合使用的。因而分開商標在使用上更靈活。
從以上我們可以綜合的了解到申請注冊商標,分開申請注冊使用更加靈活,在實際使用的效益可以遠遠的彌補其申請所增加的成本。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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