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了怎么辦?解決辦法可以看這里!
來源:尚標商標轉讓平臺 發(fā)布時間:2021-08-13 15:44:49 瀏覽:2273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監(jiān)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那么商標異議了怎么辦?
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異議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商標注冊人、非商標注冊人、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個人、法人、非法人都可以。不知道商標異議了怎么辦的,可以看看下面的介紹。
從異議申請收文到代理機構收到答辯通知大概4、5個月左右,所以有客戶一看商標被異議了,就說為啥沒有收到答辯通知,這中間是有一個過程的,需要耐心等待4個月左右。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jù)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或被異議人的代理機構。
商標異議了怎么辦?商標異議還能使用嗎?及其處理的具體流程如下:
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
2、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jù)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 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3、補正(非必經(jīng)流程):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后,如果發(fā)現(xiàn)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fā)補正通知,限期補正。
4、做出異議決定。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jīng)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不過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看了這些,相信關于商標異議了怎么辦你已經(jīng)有了答案。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尚標知識產(chǎn)權進行詳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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