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zhuǎn)讓是否會影響對商標超過三年未使用的認定
來源:中國商標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8-06-28 07:55:00 瀏覽:5411
某公司一個商標專用權(quán)期限為2004年至2014年,我公司對該商標存有異議,從2004年開始一直通過行政和訴訟程序?qū)υ撋虡诉M行異議,2011年,法院終審判決我公司異議不能成立。請問,商標轉(zhuǎn)讓是否會影響對商標超過三年未使用的認定?若我公司欲主張該商標三年未使用,應當撤銷,三年的期限適從2004年開始,還是從2011年法院作出判決之后開始?再請問,該公司在2012年初轉(zhuǎn)讓了該注冊商標,我公司若向受讓人主張三年未使用,應當撤銷注冊商標,三年的期限是應該從2004年開始起算,還是2011年法院作出判決時,抑或是2012年商標轉(zhuǎn)讓公告時起算
該撤銷申請的時限從異議、異議復審或法院終審判決之日起算,轉(zhuǎn)讓程序不影響時限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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