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你選哪個?
來源:尚標采編 發(fā)布時間:2016-04-14 03:27:00 瀏覽:1492
商標許可顧名思義就是把商標的使用權在一定時間內允許他人使用,商標還是屬于商標所有者的;而商標轉讓相當于是把商標買過來,所屬權屬于購買成功方,在獲得商標的時間上來看,商標轉讓比商標注冊和商標許可都有優(yōu)勢。
將商標通過買賣的形式賣給他人的行為,在商標法上稱之為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擁有商標許可和商標注冊所不具備的優(yōu)勢有三個:時間短,商標轉讓的時間一般是半年左右,比商標許可的時間長,但是相較于自行注冊花費的時間基本減半。風險小,這里具體是指獲取商標的使用權的風險。一方面商標轉讓由于是將已經獲得批準的商標進行買賣,可能存在的諸如商標相似、重合等不確定因素與自行注冊商標相比,其不確定因素引起的風向相對少。另一方面,也可規(guī)避由于商標許可,產生的商標品牌效益被他人利用,規(guī)避為他人做嫁衣的情況發(fā)生。優(yōu)勢三是直接擁有商標,這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優(yōu)勢。與商標許可相比,商標轉讓可以直接取得注冊好的商標,而不是獲得部分時間段的商標使用權,這也避免了商標運用期間產生的品牌效益被他人所竊取。
商標轉讓有著商標許可和商標注冊無法觸及的好處,比商標注冊方便快捷,比商標許可面臨的風險小。因為,眾所周知的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斗爭,就是一起由商標許可引發(fā)的糾紛。所以,為了避免以上類似的情況發(fā)生,商家希望可以一心一意發(fā)展自己的品牌,產生相應的品牌效益的話,除了自行注冊商標之外,商標轉讓就是不二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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