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企業(yè)訴索尼侵害專利案一審 索尼被判賠910余萬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7-03-24 03:43:00 瀏覽:2877
(原標題:西安企業(yè)訴索尼侵害專利案一審 索尼被判賠910余萬)西安新聞網訊(首席記者 楊斌鵠 通訊員 方炬)今日,記者從市知識產權局了解到,西安西電捷通無線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訴索尼移動通信產品(中國)有限公司發(fā)明專利權侵權案,3月22日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令索尼停止侵害,并向西電捷通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910余萬元人民幣。這是我市企業(yè)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一次重要突破。
西電捷通是我是知名的科技企業(yè),為全球領先的網絡與信息基礎架構安全技術解決方案供應商,在WAPI核心及外圍技術上先后提交了超過600件國內外專利申請,并在全球10余個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進行了專利布局。2002年11月6日,西電捷通申請名稱為“一種無線局域網移動設備安全接入及數據保密通信的方法”的專利,并于2005年3月2日授權。該技術從2003年起即成為我國無線局域網產業(yè)廣泛采納的標準,為芯片廠商、運營商、終端設備制造商等從業(yè)者所采用,并得到廣泛應用。索尼中國作為移動通信設備(手機)制造商,通過其生產并銷售的35款手機實施了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2、5、6的技術方案,并在其生產研發(fā)活動中普遍使用。
自2009年起,西電捷通反復交涉,索尼中國拒絕就使用涉案專利問題進行實質性磋商,惡意拖延,拒絕支付相關費用。2015年6月,西電捷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訴訟請求: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涉案專利,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原告涉案專利的手機產品;2、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索尼中國侵犯了西安西電捷通公司涉WAPI標準必要專利,判決立即停止侵犯涉案專利權行為,并根據相關法律條文,確定經濟損失賠償數額為860余萬元;全額支持原告主張該案維權合理支出共計47余萬元,兩項合計910余萬元人民幣。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陳錦川在隨后召開的“專利案件審判工作新聞通報會”表示,西電捷通一案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保護問題,這一新問題在國際上也是難點和熱點,至今沒有達成共識性解決方案。此類案件的審理結果很可能成為調整產業(yè)發(fā)展方向的指南針,成為提升行業(yè)創(chuàng)新水平的源動力,成為制定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規(guī)則的參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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