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的知識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7-03-02 19:41:00 瀏覽:2910
商標注冊證明
商標注冊證明是為了方便商標注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注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標注冊證明的申請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
辦理途徑
申請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園區(qū)內(nèi)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qū)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qū)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guī)費
申請準備
辦理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應提交以下書件:
1、每申請?zhí)峁?件注冊商標的注冊證明,提交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書1份;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經(jīng)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注意事項:國際注冊證明申請應在國際注冊號碼前加“G”并標明申請出具的類別。
繳納規(guī)費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6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6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6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guī)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六、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1、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托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fā)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⑴、《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并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⑵、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⑶、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jīng)比對后退還);
⑷、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⑸、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⑴、《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⑵、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jīng)比對后退還);
⑶、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jīng)比對后退還);
⑷、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nèi)申請續(xù)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xù)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nèi)提出,但須繳納續(xù)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xù)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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