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權利限制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09 05:21:00 瀏覽:2674
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和保護范圍顯著超過普通注冊商標,以至有人認為馳名商標是商標中的貴族。不少企業(yè)費盡心機申請馳名商標認定。但是需要提醒過于迷信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效力的企業(yè),馳名商標盡管具有跨類保護的效力,卻并非萬能。就以司法認定馳名商標,對法庭來說,認定馳名商標的目的并不是給予系爭商標特殊榮譽,而是為了更好的在審理中保護商標權人的合法權利。
根據(jù)《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明確規(guī)定,即使商標糾紛案件中的系爭商標曾經(jīng)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當事人一旦提出異議法院依然需要重新審查。一個商標在此案中可能被認定馳名,在下一個案件中也可能被拒絕維持馳名的稱號。
除此之外,無論是通過行政還是司法途徑被認定的馳名商標都只是在保護力度上具有一定跨類效力,并非如某些人理解的那樣可以跨類使用“中國馳名商標”的稱號。馳名商標的認定同樣受到產(chǎn)品和服務分類的限制,馳名商標權利人在認定馳名的商品或服務以外不得自稱為馳名商標,否則將因誤導消費者而受到行政處罰。也就是說,即使馳名商標可以獲得跨類保護,但并不可以跨類馳名。
責任編輯:李智慧
文章標簽: 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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