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商標如何辦理轉讓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1-24 05:09:00 瀏覽:4518
義烏的商標需要辦理轉讓,這商標的轉讓一般是怎么辦理的呢?小編為你帶來了“義烏商標轉讓”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義烏辦理商標轉讓的步驟
第一步,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 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 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6)提供公證處的商標賣方申明公證書
第二,步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后,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第三步,繳納轉讓規(guī)費
一份轉讓申請需繳納轉讓規(guī)費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轉讓規(guī)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轉讓規(guī)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什么是商標轉讓
所謂商標轉讓,就是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義烏商標轉讓有幾種形式
(一)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guī)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二)繼受轉讓
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
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yè)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三)因行政命令而發(fā)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fā)生在公有制國家。這里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yè)根據行政命令發(fā)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fā)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義烏商標轉讓需注意什么
(一)轉讓方應注意的事項
1、明確受讓方限于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未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作為商標權的受讓方是受限的。
2、商標轉讓費應盡量約定為分期支付,如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剩余部分則于商標轉讓核準公告后支付,應避免約定為一次性于商標轉讓核準公告后支付。
(二)受讓方應注意的事項
1、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轉讓方對于被轉讓的商標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且該商標專用權是有效的。
2、為了防止出現(xiàn)在同一類商品或服務上存在不同生產者或服務者使用相同商標的混亂現(xiàn)象和消費者的誤認。應明確約定商標權人轉讓其注冊商標時,應當連同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一起轉讓給同一受讓人。
3、根據現(xiàn)行法規(guī),發(fā)生在后的商標轉讓不能影響在先的使用許可的效力。被許可人在許可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xù)使用該商標,從而對轉讓商標的受讓方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態(tài)應明確約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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